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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客行为
· 大约7小时 ago
AI+区块链的星辰大海和当下之路第一季圆桌论坛精华实录10月29日,由Web3CN主办、DeepSafe担任技术顾问、吴说区块链提供独家媒体支持的"AI加区块链的星辰大海和当下之路"论坛首场活动在线上举行。
· 大约18小时 ago
写在最后: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从监管与司法实践的角度看,以“质押返利”“节点激励”或“拉新奖励”为主要形式的代币玩法,本质上是一种以虚拟资产名义募集社会资金的变体。无论其名义上强调技术创新还是生态建设,只要收益分配依赖于后续参与者的持续投入,就具备了非法融资或层级返利的特征。
· 1天 ago
对Web3项目工作室而言,这意味着他们身处的风险远高于普通投资者。他们既以参与者身份从项目中获取收益,又承担着推广传播职能;其行为结果直接影响项目资金链的形成与延续。因此,一旦项目被定性为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工作室成员极有可能被卷入刑事调查,成为共犯或帮助犯的嫌疑人。
· 2天 ago
例如,在“GUCS麒麟矿机”案件中,部分外围参与者虽然并非项目的核心成员,但因参与组织资金募集、协助引导用户投资,被司法机关一并追责。这一类案件表明:只要参与者通过自身行为帮助项目扩大资金来源、吸引投资者,即便并非主要负责人,也可能在刑事层面被认定为具有实质性协助作用。
· 3天 ago
在司法实践中,Web3工作室人员的风险主要集中在推广与引流行为上。他们通过社群裂变、发布邀请码、组织线上培训或制作收益展示内容,帮助项目不断扩张用户群体。如果这些行为与项目的资金募集环节相互配合,就可能被视为“提供帮助实施犯罪”。
· 4天 ago
再如2018年的“EOS生态平台案”[ii],各参与人除按自身投入的EOS币数量获得静态收益外,还按照发展下线人数及下线投资额获得动态收益。法院最终认定该平台实质上是以虚拟货币为媒介的传销活动。
例如,2014年的“暗黑币案”(Darkcoin)中[i],项目方以“挖矿返利”为名募集资金,参与者通过发展会员、指导购买“矿机”来获得收益。会员获得的所谓的“静态收益”来自系统按级别分配的虚拟币,而“动态收益”则依赖会员数量和层级提成,最终形成典型的层级传销结构。
· 5天 ago
当这种机制被不断复制后,整个体系容易演变为类似“金字塔结构”的层级传播模式,老用户的收益来源于新用户的持续资金投入。这类模式与以往司法机关已明确认定的虚拟货币传销案件具有高度相似性。
· 7天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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